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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结婚彩礼能要求退还么

发布时间:2018-11-02 17:21

求婚玫瑰被炒成酱,吃货美女把老公的求婚玫瑰花作成了美食

据新华网报道,12月9日那天,悠悠和男朋友结束了将近一年的恋爱,订婚了。那天,准老公准备了99朵玫瑰花,想给悠悠一个惊喜。

兴奋的她把花捧回家插进了花瓶。几天过去,几支玫瑰花蔫了,有些花瓣开始凋落,悠悠看着特别可惜,只能将落败的花朵扔掉。突然,她灵光一闪,心想:与其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它们凋零,还不如物尽其用!

她将大部分玫瑰的花瓣一朵一朵地摘下来,放进一个大盆子里。清洗了一遍,又用水泡了一下,稍微晾了一下,碾碎之后,一股脑地倒进平底锅里,加上水和糖,熬了五六分钟。“当时锅里咕噜咕噜的,我就馋了。想想看,只要再做些饼皮,玫瑰花饼,妥妥的,说不定就是云南当地的味道呢。”

不过,经过网友的指点,这玫瑰花酱是不能吃的啊。“其实,市面上现在卖的那些玫瑰,大部分就是月季。”一位网友说。那么,如何辨别手中的这枝鲜花,是“月季”还是“玫瑰”?他说,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月季的花杆光滑,刺比较大。而玫瑰的花杆绒毛较多,刺比较小。另外,月季一年四季都开,玫瑰一般在三四月开,产量少,价格也会有差别。

结婚彩礼能要求退还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即“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决定结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2、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

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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