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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纠纷中应该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17-12-16 12:36

一、监护权的含义如何理解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已详细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些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人就是他的父母。无父母或父母不能行使亲权以及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他人保护的权利也是监护权。根据《民通意见》21条,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二、监护权纠纷中应该注意什么

1、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看不到孩子怎么办

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子女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子女见面,时间、地点以及见面方式等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来处理。

2、如果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就不用负担子女生活费用吗

对未成年子女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直到子女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主张,称为“给付抚养费之诉”。

3、被监护人打伤他人或者损害财物需要赔偿应由离婚的父母共同承担吗

离婚后,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首先是同被监护人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并不是离婚的父母平摊费用。唯有共同生活的一方监护人不能独立承担时,另一方才承担“补充性连带责任”,即承担相应的余额。也就是说,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较重,另一方处于补充地位。

4、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

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子女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子女,可以请求法院变更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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