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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18-11-02 17:20

男子记录自己出轨过程

李某是一家饭店的厨师长。李某的媳妇王某以前是李某所在饭店的服务员,随着工作上的接触,互生好感,并最终喜结连理。婚后王某给李某生了一儿一女,在家做起了全职太太。一天早上,王某接到李某打来的电话,说是手机落在家里的抽屉里了,让王某给送到饭店去。王某打开书房书桌的抽屉,手机果然在抽屉里。王某拿起手机的时候,很奇怪的发现手机底下有一本上了锁的日记本。王某好奇的拿起日记本,用手拽了拽日记本上的那把小锁,锁居然开了。王某翻开日记,扫了一眼,就这一眼让王某瞬间崩溃了。

原来,这李某有个“业余爱好”——记日记,喜欢把自己平时生活中发生的美好事儿记录下来。李某虽然结了婚,但婚后和不少女服务员发生过不正当关系。李某自认为这是个美好的事儿,于是七七八八的都写进了日记,内容详实,描写具体。王某看了哪能受得了。经与李某协商离婚不成,诉至法院。

庭前调解中李某涨红着脸,一脸愧疚的看着王某:“你看你这次能不能原谅我,再给我一次机会?以后我一定好好对待你们娘仨!”由于王某坚决要求离婚,法庭调解不成,最终法院认定王某和李某之间的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判决准予二人离婚。(新闻来源:凤凰资讯)

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作出规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结合本案,丈夫出轨,还在日记中详细记录,给妻子的感情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因其他可以认定为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准予离婚。夫妻之间最重要的是忠诚,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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