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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财产的分割

发布时间:2018-11-02 17:19

女子自觉婚后不幸妒闺蜜幸福

“我们的婚姻都曾令人羡慕,但我没她那么幸运,我婚后不幸,这让我觉得自己和小敏差距拉大了。所以我一直瞒着她。”在南宁工作的小幽说,因为害怕小敏看不起自己,怕她用可怜的眼光看自己,自己的婚姻不幸一直都瞒着小敏。

小幽说,5年前,她和小敏在同一年结婚,现在小敏的女儿已上幼儿园,三口之家幸福满满,她自己却和老公渐行渐远,婚姻亮起红灯。小幽婚姻生活的不幸,让两个原本无话不谈的闺蜜之情逐渐“变味”。她减少了和小敏的来往,而且谈话时总是尽量避开个人婚姻生活隐私,只要聊到老公,小幽总是藏着掖着,或故意转移话题。

“我觉得她的幸福和我的不幸形成巨大反差,所以有时我看到她幸福的样子,我内心的痛苦就更重,我有时会莫名地觉得,她的幸福已经伤害到我了。”小幽说,“我知道这种心态很不好,但看着小敏,我就想起曾经的我也和她一样是那么幸福。”小幽说,刚结婚时,她和小敏经常带着各自的老公,4个人一起聚餐、看电影、旅游,生活丰富多彩。婚后两年,小敏怀胎生育,两家之间的互动才逐渐减少。

就在小敏怀孕期间,迟迟不见肚子有动静的小幽和老公之间的关系出现紧张。老公总喜欢拿她和小敏对比,还经常拿小敏怀孕的事情来刺激她,为此,两人经常吵架。小幽说,她无法成功受孕,心里也非常焦急,因为她知道老公和她一样都非常渴望有个孩子。但现在事与愿违她也没办法,从那时起,她开始妒忌小敏。

“我觉得我活在小敏的阴影之下,我总是爱拿自己跟小敏对比,现在小敏依然幸福着,而我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幸福的女人。”小幽谈及自己的现实,自卑的情绪流露在言语之中。她向往过去的幸福时光,她想像小敏那样一直幸福下去,这种强烈的情感每天都在她脑海里翻腾。

终于有一天,小幽不再停留在想象,她开始付诸行动。“我当时就只想取代小敏,我觉得小敏之所以幸福,是因为她有个好老公。”小幽说,眼前小敏的幸福让她艳羡不已,当时头脑一根筋,一心只想找回幸福的感觉,把目标锁定在了小敏的老公蒙先生身上。她突然决定去争取蒙先生的爱,她要像小敏一样被爱包围。

因为和小敏是闺蜜,又因为之前两家人经常一起活动,彼此都很熟悉,小幽和蒙先生一直都相处得不错。每次去小敏家玩,都是小敏抱孩子在客厅玩,她和蒙先生下厨准备晚餐,这让两人有很多机会近距离接触。和自己丈夫的感情疏离之后,小幽开始找各种理由往小敏家跑,想方设法和蒙先生独处。为了得到蒙先生的爱,小幽主动出击,使出浑身解数,一来二去,她终于如愿和蒙先生上了床。

婚内出轨财产的分割

在婚姻中,男方出轨,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赔偿,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2、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

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等。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

2、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

3、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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