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涉外结婚手续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18-03-26 09:18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如何办理涉外结婚的手续
(一) 中国公民应提供
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应提供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外国侨民应提供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二、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一方常住户口在我登记处管辖区范围内;
2、自愿离婚;
3、已达成离婚协议;
4、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在中国内地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过结婚登记;
6、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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