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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日期

发布时间:2018-10-05 10:43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结婚以后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白头。有的夫妻因为各种原因不得选择离婚。如果是和平离婚还能直接去办理离婚手续。而有的却会产生离婚纠纷。想必很多人想了解,离婚纠纷判决书弄丢了如何补办?离婚判决书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一、离婚纠纷判决书弄丢了如何补办

  1、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你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

  2、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是一样的。

  3、然后带上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办结婚登记。

  二、离婚判决书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日期如下:

  1、判决书自当事人收到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上诉期间,采取公告送达的,从公告日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2、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

  3、一审判决上诉期间为15天,超过上诉期间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4、上诉期间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期。

  三、有离婚判决书了还要去办离婚证吗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有人说:“拿到离婚证书才算离婚,就算有离婚判决书也不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

  如果想再婚,那么当事人直接带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明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了。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与怀宁路交口西南角中侨中心C座15楼。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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