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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婚生女的抚养权

发布时间:2018-10-05 10:37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1、原被告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由被告抚养,后被告将婚生女直接送因原告处并拒绝支付抚养费,后原告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婚生女的抚养权并要求被告支付婚生女的抚养费。

2、本律师是接受原告的委托,在了解案件情况之后,虽然婚生女的抚养权法院是判决归被告所有,但是婚生女实际上已经在原告处生活多年,且婚生女也愿意在原告处生活,原告也有能力抚养,在对本案进行综合的分析之后,向法院提出两点诉讼请求:第一,是要求变更婚生女的抚养权由原告所有,第二,是要求被告每个月支付婚生子的抚养费800元直至婚生女年满十八周岁止。

3、本案经过开庭审理之后,一审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婚生女由原告抚养,并且被告每个月需支付抚养费700元至婚生女年满十八周岁止。

4、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就算父母离婚后再婚重组家庭,也需承担起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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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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