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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约定

发布时间:2018-10-22 11:28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婚内财产约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怎么写受法律保护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必须双方同意离婚,不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夫妻财产分割后,如何转移给对方,如,房产过户。 5、夫妻财产分割后,共有的不易分割的财产处理的具体方式。 6、财产分割后,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履行约定。 7、违反协议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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