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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是否偿还父母欠下的债务?

发布时间:2018-05-14 10:46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子女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由第二位顺位继承人继承。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是否有平等的继承权?是否要偿还父母欠下的债务?请看如下解释: 一、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在继承上平等吗?非婚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一)非婚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根据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法律上拥有平等的继承权,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在父母的遗产继承上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二、非婚生子女是否偿还父母欠下的债务?

根据上文所述,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不仅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而且还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但是非婚生子女拥有了继承权,那么,非婚生子女是否偿还父母欠下的债务呢?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如果遇到此类事件,建议您咨询资深的专业律师,根据实际情况为您找到正确的思路,解决家庭纠纷的困扰,维护合法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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