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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后情妇带着私生子上门讨遗产

发布时间:2018-05-14 10:42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丈夫刚过世,生前的情人带着私生子上门,拿着遗嘱追讨“应得遗产”。老公去世后,遗产究竟应如何分配? “非婚生子”有没有继承权?

丈夫去世后,情妇带着私生子上门讨遗产

陈女士与丈夫结婚20年,生活由清贫慢慢变得富裕起来,可好日子没过多久,丈夫就因心脏病突发在出差途中过世。丈夫去世,已经给了陈女士沉重的打击,但更让她想不到的是,丈夫刚过世,一个自称是丈夫生前情人的人,带着她与丈夫生的儿子,拿着2006年丈夫立下的遗嘱,想要分得一半家产。这份遗嘱到底是不是丈夫写的,孩子真的是他的吗?丈夫的遗嘱是否有效?

非婚生子能否继承丈夫遗产,丈夫的遗嘱是否有效?

经过一系列鉴定,丈夫的情妇带来的儿子确是她与丈夫的“私生子”,遗嘱上的笔记也是丈夫亲笔所写,那么这个孩子有没遗产继承权,他该继承丈夫遗产的多大份额?经查,陈女士夫妇名下共有三套房子和一辆车,丈夫去世后,公司合伙的朋友又按丈夫的股权折现了几十万现金给陈女士。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由此可以判断丈夫的遗嘱虽然真实有效,但是丈夫生前只能处分婚内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半是属于陈女士的。丈夫对属于陈女士的那一部分财产无权处分。

其次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由此可以判断丈夫的私生子享有合法的继承权,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

丈夫的遗产究竟应如何分配?他的合法妻子应获得财产权的多少?

根据现行法律,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属于陈女士;其次,另一半财产则作为遗产,由陈女士的孩子,丈夫的非婚生子(私生子)共同继承。情妇不分得遗产。

结合本次案例以我国司法实践,法院作出的大多数判决中,会认定当事人把“遗产赠与婚外情人”的这种行为无效,这是法律的底线。加上去年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有关“一方将婚内财产赠与小三,另一方可追回”的规定,均可看出我国法律目前正在对类似婚外情现象很重视,相关法规正在“收紧”,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合法婚姻中夫妻双方权益。同时,婚外恋,小三这些道德所约束的问题,毕竟是大人犯的错,而作为这些现象的衍生品 “非婚生子女”却没有错,所以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生可能会出现意外,但给挚爱或孩子永久留下什么,应是你我共同思考的问题。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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