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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爆网络的乌克兰美女留学生

发布时间:2018-11-25 10:52

成都女留学生走红

近日,成都美女留学生走红,微博上一位网名为Nika_M的网友突然被网络“大V”翻了牌子,瞬间跻身“网红”行列,起因只是一张美照。事情是这样的,微博博主“微博搞笑排行榜”先前发布了这样一个话题:来晒一下你们学校的帅哥美女。西南财经大学的一名同学便把自己的校友,一名乌克兰留学生的照片发到了评论,最后这张照片点赞数破万,照片上的女孩也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这名因一张美照走红网络的女孩,名叫Nika,来自乌克兰,是西南财经大学法学专业2016级本科生,她还有一个好听的中文名字:李遐。在网络上,她还是一个有着3万粉丝的“网络红人”。

李遐说:“我最感激我父母的是,在我13岁那年,他们带我来到了中国。”李遐今年16岁,2013年,父母带着还在上初中的她到成都定居,“我的亲朋好友到现在都很不理解为什么我们要搬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家,可我知道,在这里我的未来有无数种可能。”

我国推行九年义务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

我国法律规定,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第二阶段,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初等教育达到义务教育法规定要求的,可直接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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