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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警方破获一起特大“校园贷”诈骗案涉案人数达150多人

发布时间:2018-11-24 06:39

校园贷成校园害

日前,长春警方破获的这起特大“校园贷”诈骗案,涉案人数达150多人。

去年6月,小郑在朋友圈中看到一则消息:“专业办理大学生贷款,最快48小时放款,缺钱的同学请加下面的社交软件……有惊喜……”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等待他的并不是“惊喜”,而是一个无底的黑洞。

当时,郑义春马上通过社交软件联系上了同为大三学生的王乐君,对方告诉他,只要提供身份证号、手机号和辅导员的联系方式,就可以在2天之内得到2000元,王乐君还说,他们是通过“名校贷”和“优分期”两个平台拿钱的,并且“内部有人”,可以屏蔽信息,不用还款。“贷款不用还,还是头一回听说。”小郑有些犹豫。但经过两天思想斗争,他决定赌一把。在王乐君的指引下,小郑很快在“名校贷”和“优分期”两个校园贷平台注册了账号,48小时之后,他的账户一下子出现了一个大数目:1.8万元。

按照约定,小郑自留了2000元,并将其余1.6万元转给了王乐君。刚开始小郑心里并不踏实, “但几天后,当我再用自己的账号登录这两个平台时,网站显示‘该账号不存在’。”小郑心里的石头落下了,原来王乐君没有骗自己,真的能把贷款信息屏蔽。后来,王乐君说小郑可以当他的代理人,每发展一个同学,我就能拿1000元提成。此后两个月,郑义春一共发展了20多个下线,下线又继续发展下线,按照逐层提成的方式,他一共获利5万余元。

“我当时觉得我这是在创业,根本联想不到‘诈骗’。”“8月末的一天,我接到了贷款公司的催款电话。”郑义春突然意识到,这场贷款“游戏”有可能是一个骗局,他马上联系王乐君,而小王表示自己也收到了相同的电话。不久之后,他们发展的下线陆续找上门来,两人抵不住压力,分别于大连和长春报警。

去年12月,郑义春在公安局遇到了同被逮捕的“幕后老板”张弦,小郑二话没话,上去就踹了他一脚,并痛骂“骗子!”“可我又何尝不是骗了几十个同学呢?”小郑苦笑道,“如果能够继续学业,进入社会,我一定会自食其力挣干净钱!”

家长们该怎么办

传统的校园贷案件顶多只是经济纠纷,没想到现在已经发展成刑事诈骗。本来学生们就缺乏社会经验,他们犯了错,大多时候还是要家长给他们买单。可是,如果是犯罪,家长们却是承受不住的,因此,每个家长都应提前向孩子灌输法律意识,提醒他们生活中的法律陷阱,并教导他们勇于承担法律责任。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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