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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超曝赵丽颖新恋情 公布他人恋情算侵犯隐私吗?

发布时间:2018-11-11 06:14

邓超曝赵丽颖新恋情

中国网讯:据台湾媒体报道,男星邓超近期与彭于晏、赵丽颖合作的电影《乘风破浪》即将上映,21日举办发布会,一群演员聊起新片上映后会跟谁一起去看,女方陷入沉思,结果他脱口“带你男朋友去”,对方傻笑全场静默,引发网友讨论。

邓超与赵丽颖在片中饰演一对母子,在发布会上女方被问到新片上映会带谁一起进电影院观赏,她认真思考人选,首先排除爸妈,因为父母总是比自己的动作还要快,可能会自己溜进电影院看,他一听脱口而出“带你男朋友去看”,众人立刻把目光看向他,女方则不停笑着没有多做反应,主持人忍不住问“是谁”,他赶紧打圆场“2017找个男朋友”,不过对方笑而不答的暧昧反应让粉丝开始好奇是不是真的有对象了。

事实上,赵丽颖在2016年底时,曾在腾讯视频星光大赏上自曝,希望新的一年有机会填补感情的空白,“想爱宣言”引起粉丝关心,这次发布会的内容,有粉丝认为邓超本来就很幽默可能是开玩笑的,也有人坚持她有小声地否认,但也有粉丝表示,就算有男友也祝福,衷心期盼偶像找到一个能依靠的对象,不过先前卓伟才说她目前应该是单身,感情状态外界看来依旧雾里看花。

公布他人恋情算侵犯隐私吗

娱乐圈的明星总是对自己的恋情讳莫如深,除了不想给自己造成什么负面影响外,很多情况下更是因为不想对恋爱对象的生活造成困扰,毕竟明星在哪里,娱记就在哪里。但是,也存在朋友不小心说漏嘴的情况,对于娱乐记者和第三人透漏自己恋情的这种行为,到底够不够成侵犯隐私呢?

隐私就是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禁止他人干涉的纯个人私事。公民作为隐私权的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1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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