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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的责任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11-11 06:13

消防员托子救火遭质疑

23日上午,记者致电田彬,刚开始一直无法接通。原来,当时他正在处置另外一起火灾。用他的话来说,和平年间,他们也是“每天打仗”。利用中午休息的间隙,田彬向记者回忆了当天托子救火的经历。他坦言,事后妻子知道了他把孩子交给陌生人的事情后,对他有些责备。“她说‘你是不是疯了?孩子被抱走了怎么办?’我理解她的担心。”田彬说,把孩子交给那个陌生女孩是情急之下做出的判断。“当时起火了,这个姑娘没有一言不发走掉,而是站在那里对周围喊‘着火了、着火了’,我就觉得她是一个正义的人,是值得信任的。”田彬说,事后他也注意到网络上一些认为“他不是称职的父亲”,“对孩子的安全考虑不周”等相关言论,他表示可以理解。

“每个人站的角度不同吧,这是由于身份使然。我是一名父亲,也是一位消防队员。我的做法符合我的身份,我也相信我身边都是正义。”田彬在商场“托子救火”的事情,很快就传开了。1月22日,他在自己的朋友圈发了这样一段话:“一次巧合牵动了太多关心我的人!我的职责,我的身份,这样的事情是我应该去做的!在这里我感谢所有关心我的人,谢谢你们也辛苦你们了啊!敬礼!!!”(新闻来源:网易新闻)

监护人的责任有哪些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有的国家在法律上还特设监护监督人,以保证监护人依法履行其职责,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利害有冲突时保护后者的权益,并设有监护法院等专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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