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居民与出国人员办理离婚登记
发布时间:2017-08-07 10:59 作者:未知 来源:合肥离婚律师网
条件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其中一方是合肥市户籍居民,另一方是华侨、出国人员。
申请材料
(一)合肥市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华侨、出国人员
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男女双方当事人
1.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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