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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的要求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09-04 10:12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决定协议离婚的,是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的。然后需要拿着离婚协议书和必要的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那么,写离婚协议书需要用多少钱?

可以自己在网上查找模板,根据自己的情况稍加修改。一般到了民政局,还要重新编写,民政局会帮你指点修改的。

离婚协议书的要求有哪些

(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三)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离婚协议书有哪些风险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藏。

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素质有限,因此,协议书中涉及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考虑不周全,措辞不严谨,容易产生纠纷。加上有些婚姻登记机关的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审查不严格,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留有隐患。

2、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

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内容,不像法院的判决和调解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离婚后,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一定百分之百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通过法院达成的调解离婚,或是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才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调解书或判决书的内容时,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强制措施使对方必须履行义务,更有保障。

3、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该司法解释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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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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