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离婚办理 > 起诉离婚

一方起诉离婚必备材料,其他材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7-09-11 09:31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一方起诉离婚必备材料


(一)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二)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四)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五)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其他材料有哪些


(一)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二)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三)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四)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五)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六)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七)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以上就是一方起诉离婚必备材料,其他材料有哪些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郭强律师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

免责声明: 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法律相关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合肥律师事务所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予处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复制合肥律师事务所网站内容。本站网址:http://www.ls9580.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