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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

发布时间:2018-07-05 09:34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解答: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7、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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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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