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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

发布时间:2018-04-27 11:15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离婚过程中,如果已经确定要离婚,应收集离婚证据,以便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维护自己及子女的合法权益。离婚证据收集的种类主要感情确已破裂,财产分割等反面。

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有:

1、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有哪些

共同财产证据的范围(如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例如:

1、证明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的,应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

3、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证明有机动车的,应提交车辆行驶证;

5、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6、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7、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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