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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5-08 10:40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协议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双方离婚)

1、双方自愿离婚;

2、当事人为合法夫妻、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子女抚养归属、财产如何分割等问题,双方已达成协议;

4、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判决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单方离婚)

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3、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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