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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异地离婚的手续以及程序

发布时间:2018-10-31 09:35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异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2.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5.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

异地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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