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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离婚子女抚养权协商不成需要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0-11-24 10:38 作者:合肥律师 来源:合肥律师

对于抚养权的相关内容,夫妻间是先协商,假如协商不成功的话,该怎么解决?合肥律师下面就来详细告诉你!一起来看看下文是怎么说的吧!
1)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依法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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