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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口是不是要有房屋才能分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0-01-17 11:20 作者:合肥律师事务所 来源:合肥律师事务所

在离婚案件中分户口是一种十分重要的事情,分户口等于重新落户,是否要有房屋才能分户呢?下面看看合肥律师事务所小编是怎么仔细介绍的!希望对广大消费者有所帮助!
积分落户
作为城市居民,如果没有独立房产,是不能单独立户的。
如果是农村户口,一户人家只有1个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没有独立房产也不可以单独立户,有2个以上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1个以上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
如果是城市户口,一户人家不管有几个孩子,只要没有独立房产,都不可以单独立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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