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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后不愿复婚,房产还能重新分配吗?

发布时间:2019-12-10 10:50 作者:合肥律师事务所 来源:合肥律师事务所

当商品房限购政策颁发后,有些拥有两套住房的夫妇,选择假离婚再复婚的方式来逃避限购政策,让其中一方得到购房资格,多购置一套住房。可是这种假离婚的方式风险较大,假离婚后拒绝复婚的案例比比皆是。那么,假离婚后不愿复婚,房产还能重新分配吗?下面看看合肥律师事务所小编是怎么说的!
案情简介
2010年2月11日,广州市民陈女士和王先生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女儿婷婷。陈女士称,由于她名下已经有两套房,而广州已实行商品房限购政策,为了享受购房优惠,丈夫王先生就哄骗她通过“假离婚”的方式,使他获得购房资格,再买一套住房。当时,丈夫王先生还向妻子保证,等到两人筹资购买新房后就办理复婚手续。
2011年2月14日情人节的这一天,陈女士和丈夫王先生去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同时签订离婚协议。协议约定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女儿婷婷由男方抚养,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双方无共有财产、对财产分配无争议,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离婚后,陈女士和“前夫”王先生以及女儿还跟原来一样,住在陈女士的父母家中一起生活。三个月后,王先生购买了金沙洲的某处房产。却复婚不成。
目前,这对假离婚成真的夫妻结束了争夺女儿的抚养权,但两人另一个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案子仍在审理当中。
法律解读
婚者的主观目的是通过“假离婚”方式逃避购房的相关政策。本意为“假离婚”,但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的情形。无论离婚者主观目的如何,一旦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在法律上即解除了婚姻关系,并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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