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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在办理离婚时有哪些手续要办?

发布时间:2019-02-23 14:26 作者:合肥律师事务所 来源:合肥律师事务所

离婚是夫妻感情破裂最佳的解决办法,而其他隐私都只是一个借口而已,当下夫妻感情不和有很多,有些人会选择反思,有些人就会选择离婚,当双方都想离婚怎么办呢?合肥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便来回答你的问题。
两人带上身份证,户口以前要现在不知道还要不要。到你们结婚登记所在地的民政部申请离婚(比方说我是在广州注册婚姻的,但我不是广州人),你可先查找当地民政部的电话先质询一下。
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法,可划分为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宪法是高于其它法律部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国家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等。
对于你提出的“夫妻感情不和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手续”问题,夫妻感情不和办理离婚的是很简单的,直接拿着结婚证去明政部门办理离婚就可以了,这是最方便快捷的了,有的还要进行诉讼离婚,那样才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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