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因为男方嫖娼提出离婚赔偿可以吗?
发布时间:2018-08-17 10:49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卖淫嫖娼是属于违反治安理法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扣留、罚款等的处罚,而在实践中因嫖娼造成夫妻离婚的并不少见,那么因男方嫖娼离婚赔偿可以吗?
因男方嫖娼离婚赔偿可不可以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因嫖娼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并不属于可以请求离婚损害的情形,所以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这类请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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