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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证据的正确收集

发布时间:2018-08-17 10:45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在目前很多人在婚姻中都有出轨的情况,在婚姻外还有一段情感,俗称婚外情。婚外情的出现不仅仅是破坏婚姻,也可能会让原配非常的受伤,大部分原配在知道另一半有婚外情之后都希望能够收集证据维权。

一、什么是婚外情

婚外情是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婚外恋是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是一个十分让人头疼的家庭问题,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二、怎样搜集婚外情证据

(一)“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三、原配可否要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是过错方,另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该条是新婚姻法规定的关于离婚时无过错方请求过错赔偿制度的规定。

确立过错赔偿制度有利于制裁实施重婚、姘居、家庭暴力等行为的有过错当事人,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有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的内容。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如果离婚的过错全在夫或妻的一方,则该方得被判赔偿损害,以补偿他方因解除婚姻而遭受的物质或精神损失。”

离婚时的过错赔偿涉及对多种损害的赔偿。因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主要涉及对精神损害的赔偿。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会涉及人身伤害,还可能发生财产损害,受害人都可以请求赔偿。

四、婚外情证据包括什么

(一)书证

这主要是指信件、电子邮件、认错书和悔过书等等。

(二)物证

主要指对方与第三者亲密的照片。或是对方与第三者一起旅行乘坐飞机或是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的通话详单等。

(三)视听资料

主要是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亲密的录像,对方承认自己存在第三者的相关录音等。

(四)证人证言

主要是居住地周围的邻居或是朋友的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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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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