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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标准,离婚过错赔偿,离婚赔偿损失的标准?

发布时间:2017-09-10 23:04 作者:郭强 来源:本网站


导读: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离婚损害赔偿是不是离婚过错赔偿?在离婚的时候,很多朋友们出于不甘心,往往会向对方索要离婚损害赔偿,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请求对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索取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

首先,我们先弄清楚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哪些情况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方遭受的损失,有过错方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在这里需要弄清楚的就是什么是过错,哪些情况属于法律规定的一方有过错。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四种情况属于法定的过错,只要一方有以上四种情况中的一种,就属于过错方,而无过错方就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了解了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很多朋友会问: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根据过错情况的不同有着些许差别。具体来说,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包括以下几种: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下面就根据过错的不同分情况具体为大家阐释以下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


一、重婚的,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针对重婚引起的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重婚对夫妻感情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远远大于过错方采取隐秘的方式,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损害是巨大的。因此,针对重婚造成离婚的,离婚损害赔偿多为精神损害赔偿。在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上,每个地区没有规定明确的数额,过错方的经济能力是参考的重要标准。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表现形式不一样,一个是与他人形成了稳定的同居关系,一个是与他人成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两者对离婚家庭的损害是同样的,因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在离婚损害赔偿标准上与前两种不同。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如,医药费、误工费等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也是根据造成损害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赔偿数额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请求的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同家庭暴力一样,除了精神损害赔偿外,也可以请求医疗费、误工费等人身损害赔偿。


以上四种情况,具体的还可能涉及到财产损害赔偿,如离婚的诉讼费等也可以请求过错方进行赔偿。


在上面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中的精神损害时,无过错方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过错方的责任。


但是实际情况是,百分之八十的朋友没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导致在起诉离婚时,无法拿出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过错,因而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造成人财两失的悲剧。在收集过错方的证据时,很多朋友也会进入搜集的误区,比如,非法在他人的住处安装摄像装置,侵犯了他人隐私,致使证据成为非法证据,不被法院采纳,在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时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因此,在此提醒各位婚姻中的受害者,尤其是遭遇家庭暴力、婚外情的朋友,在提起离婚诉讼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时,可以先咨询一下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收集证据,在婚姻保卫战失败的情况下,输场不输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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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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