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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离婚后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对方婚前银行卡支取细节吗?

发布时间:2018-10-26 15:33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第一,由于双方已经离婚,那么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二,如果当事人想主张分割财产,且其无法自行搜集证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取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财产,且法院认为有必要取证的,法院是有权利到银行进行取证相关细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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