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发表的文章所的稿酬算作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18-10-26 15:29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解答: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产权收益,应该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在婚前发表的作品属于已经明确可以取得财产性收益,所以这笔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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