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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时间是周几?

提问时间:2018-08-28

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不少网友认为办理离婚只有周一和周五的其中一天才可以,其实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时间和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间一致。那么,民政局离婚办理时间是时候呢?

一、民政局离婚办理时间

民政局上下班时间需严格按照各市县区政府文件通知精神。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双休日。上班时间: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30分—5点30分。

因此,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时间是一致的。

二、离婚登记的机关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原结婚登记机关,下同)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离婚登记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相关知识: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的情形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合肥离婚律师回复: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与怀宁路交口西南角中侨中心C座15楼。 回复时间: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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