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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能办理结婚登记?

发布时间:2018-03-23 11:54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我国现行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于1994年1月间日经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由民政部发布。男女登记结婚,应当遵循这个办法。

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在农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婚姻状况指未婚、离婚、丧偶的状况。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了解,对符合婚姻法及婚姻登记办法规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婚姻法及婚姻登记办法规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进行婚姻法的宣传教育。

结婚登记是男女结婚的必备法律手续,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他们的婚姻就得到法律的承认,即确立了夫妻关系。

二、如何办理复婚登记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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