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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起诉孩子抚养费的程序

发布时间:2018-11-19 11:13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般夫妻离婚后,双方会协商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但有时另一方可能不会支付抚养费,这时可以通过起诉来解决。那么起诉孩子抚养费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没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需要以下材料:

第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第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第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第四,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第五,预交案件受理费。

如果要不按照500一月的标准,那还要提供他的工资收入证明。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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