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抚养费问题
发布时间:2018-10-17 09:44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对于夫妻离婚之后,有孩子的就要由乙方继续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那么对于出现男方抚养孩子,但是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来进行处理呢?
离婚后女方拒绝交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女方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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