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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有精神病能否有抚养权

发布时间:2018-07-14 05:48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离婚的时候一方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一方发现对方家族原来是有精神病史,对方在离婚之后也因为精神状况不好等而导致精神病发作的情况。这时候没有抚养权方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

一、离婚后有精神病能否有抚养权

如果你确定对方有精神病的话,那是可以要回孩子抚养权的,抚养孩子主要是看哪一方抚养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如果对方抚养孩子不足以满足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需要,另一方面是有权利变更抚养权的。

二、法律法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如果在离婚之后证明抚养权方是有精神病,他的精神状态已经不能够照顾孩子了,探视权方是可以去收集相关证据要求变更孩子的精神病。面对离婚后有精神病一方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现在点击华律网在线咨询系统就能够让他们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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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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