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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拒绝抚养子女怎么办 抚养子女的义务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7-09-11 17:18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导读: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权利,如果离婚是如何父母拒绝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请看下文分析。



一、离婚时拒绝抚养子女怎么办 


1.一方拒绝抚养子女,子女归另一方抚养,但拒绝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承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未尽抚养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2.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的,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应当就子女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孩子小于2周岁的,会判由母亲照顾。


3.拒绝抚养子女,且不支持抚养费,情形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遗弃罪。


二、抚养子女的义务有哪些


抚养权,是指父母(包括继父母、养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的抚养义务有: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郭强律师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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