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离婚办理 > 分居离婚

如果配甲方出轨乙方要求离婚甲方不同意应当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7-11-14 16:38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男子游泳见妻素颜感“受骗”申请离婚

报道称,心理学家阿萨夫(Abdul Aziz Asaf)早前收到一名女事主求助,称希望阿萨夫能够帮她克服离婚造成的痛苦。出于保密原因,阿萨夫没有透露这名28岁女事主的身份。据介绍,这名女事主此前随34岁的新婚丈夫到海边游泳,未料她脸上的妆容禁不住海水冲刷。女事主脱妆后,首次见到妻子素颜的男事主根本无法将她认出,也意识到妻子除了层层浓妆之外,也曾接受整容手术,另外还戴了假眼睫毛和有色隐形眼镜。

男事主认为妻子未婚前用浓厚妆容“欺骗”他,深感自己上了“人工美学”的当,马上离婚并拒绝复合。女事主透露,她其实想向丈夫坦白,但没想到已经太迟了。

离婚需注意什么

1、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事实上土地证办理流程。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配甲方出轨,乙方要求离婚,甲方不同意,应当怎么办?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也有了约定,双方可持离婚协议、结婚证、户口本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在一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通过法院的诉讼的方式办理,这个方便一些在外地工作生活的夫妻。诉讼离婚是一方坚持要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下坚持离婚的一方可单方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离婚,在夫妻感觉尚未完全破裂的情况下,法院第一次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六个月之后,坚持离婚的一方再次起诉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在这期间,不想离婚的一方可尽力的去挽回,重新找回双方的婚姻生活的憧憬和希望。

3、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确定:1、两个小孩的原则上一人抚养一个2、只有一个小孩的,2周岁以内一般归女方抚养,2周岁以上看哪方的条件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结合工作、经济条件、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那一方带孩子多等综合条件,10周岁以上的小孩会征询小孩的意见。

4、分居两年是不是自动离婚了?

法律上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双方不论分居多久,都不存在自动离婚,离婚必须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或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在没有经过这两种离婚程序的情况下也不允许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否则则构成重婚罪。

1994年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法律关系,1994年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关系均属于同居,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同居期间的小孩及财产则受到法律保护,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享受同等待遇,财产与婚姻法律关系一样,适用平等分配,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但可起诉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小孩抚养权问题。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

免责声明: 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法律相关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合肥律师事务所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予处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复制合肥律师事务所网站内容。本站网址:http://www.ls9580.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