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收养公证书的书写范本
发布时间:2018-03-04 15:07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涉外收养公证书
()字第号
收养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女,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被收养人: 男(或女), 年 月 日出生,现住省市儿童(社会)福利院。
送养人: 男(或女), 年 月 日出生,现任 儿童(社会)福利院院长,住省市街号。
兹证明收养人 、 夫妇与被收养人的监护人儿童(社会)福利院院长商定, 收养为养子(女),其收养关系自公证证明之日起成立。 、 为 的养父母, 改名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
公证员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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