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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公证审查内容

发布时间:2018-05-03 16:08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婚内财产公证审查的内容

公证审查是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制作公证文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调查、核实的活动。是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公证质量最关键性环节。

审查的内容包括: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要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要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章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二、审查的方式

1、询问当事人或有关证人,详细了解与公证事项有关情况。

2、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和收集到的书证、物证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全面审查核实。

3、进行调查、勘验,全面收集证据,查明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真相。

4、进行专业鉴定。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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