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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法院如何处理伪造债务

发布时间:2017-09-10 22:51 作者:郭强 来源:本网站


一、如何证明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


当事人伪造虚假债务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其中一种,在诉讼过程中当被查实属伪造债务,法院一般会以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


但在实践中,给予处罚的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查实伪造相对困难,一般的做法是对该债务不予认定。这样一来,对受害方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应对虚假债务的几种方法:


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2、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3、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4、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二、法院如何处理伪造债务


离婚时伪造债务以便侵占到财产是离婚案件中比较常见的问题。碰到此类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婚姻》法规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题,可以防范和解决。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


上述内容介绍了关于离婚后一方伪造债务的相关解决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夫妻债务中,伪造债务问题也频频出现,当事人也应该对自己的合法财产多关注,以免出了问题还一头雾水。对司法实践中因离婚债务承担问题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是事先咨询相关的婚姻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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