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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都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10-09 09:54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由所有方个人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不必参加分割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有法定个人财产和约定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在结婚时约定婚后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则婚内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就不予分割。如果没有约定财产归个人所有的,则按照法律的规定来确定财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二、哪些算夫妻个人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以下内容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是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看起来比较简单。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何认定夫妻个人财产还是比较有难度的。

三、夫妻个人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个人财产如何认定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的难度,下面就如何认定夫妻个人财产的方法为大家简单分析:

1、 如何认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2、 如何认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这里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指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财产。将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受害人能够得到有效治疗、残疾人能够正常生活。

3、 如何认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

4、 如何认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如个人的衣服、鞋帽等,应当属于夫妻特有财产。我国司法实践中,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也将个人专用的生活物品,作为个人财产处理。价值较大的生活用品,因其具有个人专用性,仍应当归个人所有,这也符合夫妻双方购买该物时的意愿。

5、如何认定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财产类型的出现以及个人独立意识的增强,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也将有所增加。这项规定属于概括性规定。夫妻特有财产除前四项的规定外,还包括其他一些财产和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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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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