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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18-10-09 09:51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顾名思义,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的享有处分权、处理权,离婚时平均分割。那么,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二、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5、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机取得的收益

6、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公积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之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仅是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什么的简单列举。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复杂的情况,夫妻共同财产在认定时有一定的难度。下面就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何认定为大家简单做一分析,希望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三、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1、 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实际中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2、 生产、经营的收益。生产、经营,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依核准登记,以个体工商户名从事工商经营;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以农村承包经营的名义从事商品经营;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经营;依据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等规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于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的,一方或双方共同经营所得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前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而婚后的知识产权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婚后夫妻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就其知识产品尚未与他人订立使用或转让合同,也未自己使用实施,该项财产权利不能归夫妻共有;如作为知识产权人的夫妻一方已与他人签订了使用合同,无论知识产权人是否已实施得到报酬,该报酬即为夫妻共有财产。婚后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归一方专有,权利也仅归权利人行使,作者的配偶无权在其著作中署名,也不能决定作品是否发表。但是,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因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夫妻一方经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财产,同个人的工资收入、知识产权收益一样,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

5、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公积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此时,婚前得到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前未交,婚后单位补交的养老金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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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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