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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离婚分割不合理财产规定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18-08-29 14:28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财产分割是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需要处理的问题之一,而在实践中财产分割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多的,例如认定共同财产、一方隐藏财产等的问题,那么离婚分割不合理财产规定是什么?

离婚分割不合理财产规定是怎样的

依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进行财产分割后,一方对财产分割后悔的,在一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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