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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大家都想要房子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8-08-01 09:55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在实践中,有很多夫妻都想在离婚之后,拥有原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屋,因此不愿要对方的补偿。

离婚后未分割房产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办

对于离婚后未分割的房产双方都要,则可以通过夫妻双方之间的竞价,谁出价高房屋归谁,最终再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只能由法院依法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其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夫妻双方都想在离婚后拥有原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屋,不愿要对方的补偿。此时,可以通过夫妻双方之间的竞价,谁出价高房屋归谁,然后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只能由法院依法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其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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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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