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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过错方反悔协议书能修改吗?

发布时间:2018-06-19 10:20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问  王女士和丈夫离婚,过错方是她丈夫。两人是协议离婚,协议上写明了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两人有两处房产,男方要一套。但王女士有一部分存折没写上去。她担心男方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到时候起诉并冻结王女士的账户。请问,男方能起诉王女士吗?

  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而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离婚协议是可以反悔的,但要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同时要符合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两人是自愿的,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对方即使起诉女方也是没法改变的。但男方可以对女方在离婚协议上没写的存折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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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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