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子女抚养 > 亲子鉴定

做亲子鉴定有法律缺陷吗?

发布时间:2018-09-10 10:18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亲子鉴定面前存在哪些法律缺陷

据11月5日中国华律网讯离婚两年的江西南昌市民张某每次到前妻许某处探望儿子均遭到前妻的阻挠。“恐怕你那儿子不是你亲生的。”朋友的戏说引起了张某的怀疑。张某便一纸诉状将许某起诉到南昌东湖区法院,要求确认自己与孩子无血缘关系,并要求解除其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前妻返还抚养费,赔偿精神损失。

张某与许某婚后不久就因性格的差异经常争吵。许某于2001年9月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一周岁的婚生子随其生活。最终法院准许俩人离婚,未满两周岁的小孩判随许某生活,张某每月承担抚养费220元。

离婚后的张某每月都按时给付抚养费,但每当张某提出探望儿子,许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张某为此非常气愤,难道前妻另有隐情?为了把此事查个水落石出,张某首先找到了前妻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注明许某的血型为O型。为了确定孩子的血型,张某于2003年5月到许某家连哄带骗将孩子接出来,并带到医院验血,化验报告显示孩子的血型为A型,而自己的血型却为O型。两个O型血的人怎么会生出一个A型血的孩子?张某验证了自己的怀疑,宛如晴天霹雳,三年来抚养的孩子竟不是自己的亲骨肉,张某越想越气,向法院提起诉讼,欲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法庭上,许某表示户籍登记有误,其血型应为A型,面对许某的辩解,张某即要求进行亲子鉴定,以确定孩子是否自己亲生这一事实,许某当庭表示不同意。在法官再三询问许某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原由时,许某终于禁不住泪流满面,哭诉一次与张某吵架后跑出家门滞留街头,遭到侵害,至于小孩是否非张某所生,自己也不清楚,既然张某认为孩子不是其所生,许某表示不愿在此问题上与张某纠缠下去,今后不再要求张某支付抚养费,并可酌情返还部分抚养费。但张某表示要全额返还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许某当庭表示不能接受,调解不成。

东湖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根据其(血型为O型)和孩子(血型为A型)的血型化验单与许某的户籍写明的血型(O型),主张小孩非其所生,由于许某拒绝做亲子鉴定,故张某仅凭上述证据不能确定孩子非张某所生,因许某自愿同意今后不再要求张某承担抚养义务,故判决小孩今后的抚养费由许某自行承担。驳回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张某不服,提起上诉。11月4日,二审法院驳回张某上诉,维持原判。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与怀宁路交口西南角中侨中心C座15楼。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免责声明: 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法律相关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合肥律师事务所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予处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复制合肥律师事务所网站内容。本站网址:http://www.ls9580.cn/